根据兰财大学工字发《关于评选2018-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》精神,经学院主管领导同意,我院立即召开班主任例会向学院各班传达文件精神,明确和公开了申请的条件。1.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2. 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3. 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4.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;5.曾获得学习优秀奖学金,参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班级前5%;6.参评学年无任何补考、违纪现象。
经班级推荐,学院资格审查、评议,拟推荐2016级会计1班李
红霞、2016级财务管理5班傅博、2017级会计1班顾雅然、2017级财务管理1班孙雯婷等四名同学申请2018—2019年度国家奖学金。
公示地点:会计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(电子版);
会计学院办公室门前312宣传公示栏(纸质版)
公示时间:9月11—17日
如有异议,请拨打电话:5252095(会计学院办公室)
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