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兰财大学工发《关于做好毕业生综合测评及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会计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组织各班班主任认真学习《兰州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(修订)》(兰财大校发〔2017〕237号》,明确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,熟悉优秀毕业生评选流程,加强评选工作组织领导,确保优秀毕业生评选公平、公正、择优。
评选工作经学生提出申请,班主任审核,班级公示,学院资格审查、评议,拟推荐2017级会计学1班顾雅然等二十一名同学参评2021届优秀毕业生。
公示地点:会计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(电子版);
会计学院办公室门前312宣传公示栏(纸质版)
公示时间:9月8—14日
如有异议,请拨打电话:5252095(会计学院办公室)
二〇二〇年九月八日